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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转注流程如下,综合多个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转注前提条件
需在原单位注册满1年,且1年内未完成2次及以上转注。
原单位同意转出
原聘用单位需在系统内同意变更转出申请。
无其他证书冲突
无其他建设部证书(如监理、造价)注册在原单位。
材料准备齐全
包括身份证、执业证、劳动合同、解聘证明等。
二、转注流程步骤
登录个人系统
访问中国建造师网,使用身份证号、初始密码(7个0)登录个人版系统。
提交转注申请
- 选择“变更注册”类型;
-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照片;
- 提交原单位同意调出的证明。
原单位审核与盖章
原单位需在系统中同意转出申请,并加盖公章。
新单位接收与审核
- 新单位需在系统中接收建造师并同意调入;
- 新单位需打印变更申请表,携带身份证、执业证、劳动合同等材料至原单位所在地建委提交。
省级建委审批
原单位和新单位所在地建委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将盖章同意转出。
完成转注
审批通过后,新单位将收到通知,建造师可领取新执业证书,证书上将更新执业单位及有效期。
三、注意事项
继续教育要求
转注前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且单位需在系统内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社保与资质审查
转注时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已解除社保关系,新单位需在30日内为建造师缴纳社保。
时间限制
转注操作需在原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完成,超期需先办理注销再重新注册。
四、特殊情况处理
跨省转注:
流程与本地转注一致,但需关注各地政策差异;
多单位连续任职:若原单位拒绝转出,可向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建议办理前仔细核对材料及流程,确保符合当地最新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