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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分配生的录取分数控制规则如下:
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需控制在省级示范性高中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含50分)。
录取原则
- 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先录满分配计划指标;
- 若某初中未完成分配指标,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从高分考生中录取。
名额分配方式
- 主城区内80%的分配计划指标分配给主城区和市直初中,民办学校按学籍注册人数比例分配;
- 具体分配名额由各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
示例说明:
若某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分数线为639分,则分配生最低控制线为639-50=589分。该校若有30个分配名额,会优先录取排名前30名的考生,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超出部分转为统招生录取。
注意事项:
分配生与统招生竞争同一批次录取,统招生分数线通常高于分配生分数线50分;
若考生分数未达到分配生控制线,但仍高于统招生分数线,则按统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