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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择优录取标准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但综合近年政策文件,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以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为基础,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 传统志愿批次:
按考生志愿顺序录取,分数优先;
- 征集志愿:由学校自主录取。
- 第一批、第三批:
采用“传统志愿”方式录取;
- 其他批次: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二、录取依据
- 统招分数:
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5科成绩总和排名;
- 志愿匹配度:优先录取考生填报志愿的学校。
- 综合素质评价:
5A3B及以上等级(含思想品德A等)可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双优助学班"等政策;
- 专项计划:如自主招生、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等,对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更高。
三、录取流程与规则
- 总成绩=统一考试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分;
- 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如语文、数学)及综合素质评价分数。
录取顺序
先录取分数最高且符合志愿的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四、地区差异说明
分数线划分:
如兰州市将城市四区与远郊区县分为不同控制线;
政策倾斜:部分学校或专业(如省级示范性高中)有额外录取指标。
建议考生关注本省《中考招生专业目录》及当年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成绩和兴趣选择志愿。